發(fā)布日期:2024-12-11
長(cháng)沙縣水利工程建設中心
根據招標投標相關(guān)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的規定,湖南省瀏陽(yáng)河長(cháng)沙縣段防洪治理工程(長(cháng)沙縣瀏陽(yáng)河湘陰港段、沿江山段河道治理工程)可研、勘測、設計項目評標工作已經(jīng)結束,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“綜合評估法”。評標委員會(huì )推薦了以下3名中標候選人(排序),現將相關(guān)信息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為:三個(gè)工作日
公示期間招標人受理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(guān)系人有單位公章或個(gè)人署名的、對評標結果提出的異議。公示期滿(mǎn)對中標候選人若無(wú)異議,招標人將確定第一中標候選人為本項目的中標人。
招標人:長(cháng)沙縣水利工程建設中心
聯(lián)系電話(huà):***
招標代理機構:湖南昊坤工程咨詢(xún)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電話(huà):***
監管部門(mén):長(cháng)沙市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(lǐng)導小組辦公室
聯(lián)系電話(huà):***
中標候選人信息
中標候選人 |
第一中標候選人 |
第二中標候選人 |
第三中標候選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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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標候選人名稱(chēng) |
廣東粵水電勘測設計有限 公司 |
莆田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 |
湖南鑫水工程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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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 報價(jià)(元) |
1258000.00 |
1270000.00 |
120080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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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評審得分情況 |
總分 |
97.54 |
84.43 |
66.27 |
|
資信業(yè)績(jì) |
20 |
14.40 |
8.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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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(shù)服務(wù)方案 |
37.63 |
32.97 |
31.87 |
||
服務(wù)團隊 |
20 |
17.20 |
7.20 |
||
投標報價(jià) |
19.91 |
19.86 |
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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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(wù)期限 |
90日歷天 |
90日歷天 |
90日歷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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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分業(yè)績(jì) |
1.化州市楊梅河(龍灣段)及支流坡咀河治理工程勘察設計;2.古藺縣“十四五”中小河流白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及勘察設計服務(wù)政府采購;3.樂(lè )至縣小陽(yáng)化河童家鎮陳家祠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。 |
1.城廂區木蘭溪沿岸華林園區防洪排澇建設項目勘察設計;2.荔城區北高鎮埕美河山洪溝整治工程勘察設計服務(wù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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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系認證情況 |
質(zhì)量、環(huán)境及職業(yè)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|
質(zhì)量、環(huán)境及職業(yè)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|
質(zhì)量、環(huán)境及職業(yè)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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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獎情況 |
1.高明區三洲北泵站新建工程獲得廣東優(yōu)質(zhì)水利工程獎;2.佛山市禪城區奇槎泵站工程獲得中國水利工程優(yōu)質(zhì)(大禹)獎;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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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負責人 |
姓名 |
陳啟慶 |
陳榮府 |
黃興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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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書(shū)名稱(chēng) |
高級工程師 |
高級工程師 |
高級工程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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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書(shū)編號 |
***57號,0008053 |
閔G409-00988,0008256; |
A0623199101000489,建[造]***38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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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(yè)績(jì) |
樂(lè )至縣小陽(yáng)化河童家鎮陳家祠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 |
荔城區鞋材加工集中區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工程(河道改擴建及整治)初步設計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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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懲記錄 |
高明區三洲北泵站新建工程獲得2020年度廣東優(yōu)質(zhì)水利工程獎二等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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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擔保 |
擔保機構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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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(jīng)營(yíng)地址 |
/ |
/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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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電話(hu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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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(shù)服務(wù)方案得分情況
序號 |
單位名稱(chēng) |
評委1 |
評委2 |
評委3 |
評委4 |
評委5 |
1 |
莆田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有限 公司 |
72 |
87 |
80 |
85.3 |
82 |
2 |
湖南鑫水工程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|
75 |
80 |
79 |
80 |
81 |
3 |
廣東粵水電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|
90.5 |
97 |
91 |
94.2 |
97 |
被否決投標的投標人名單:
序號 |
單位名稱(chēng) |
廢標原因 |
1 |
湖南省水務(wù)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(牽頭方)湖南省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(成員方) |
湖南省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參與了本項目2個(gè)標段投標,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.4.2中第4、“聯(lián)合體成員簽訂聯(lián)合體協(xié)議書(shū)后,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,也不得組成新的聯(lián)合體或參加其他聯(lián)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”要求。 |
湖南
2024-12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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