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日期:2023-04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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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本項目的抽取時(shí)間2023年4月24日14:30,無(wú)競選人遞交報名文件。按照本項目抽取文件“第三篇 評選辦法(抽取定標法)”的規定,本次隨機抽取項目廢標,發(fā)包人將重新組織隨機抽取活動(dòng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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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包人:重慶市江北區城市照明管理所
代理機構:重慶鑫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3年0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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